苏州
2、直接与房东自行签订租房协议的租房者,可以与房东一起通过所在区的街道办事处开具租房发票,需要提供租住房屋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租房合同等; 需注意的是,在开具房租发票时,是不能超出租房合同期内总租金的。
1、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房租完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租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5、提供税务局网站查询发票真伪的复印件。 步骤/方法: 1.职工持相关提取凭证原件,向单位提出提取申请 2.经单位核实后,由单位的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完整填写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印鉴 3.职工(或者专管员)持提取申请书及相关提取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与单位相应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分理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分理处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5.如经审核准予提取,那么职工就可以凭准予提取的申请书,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了,受委托银行依照管理中心核定的提取额度以入卡(折)方式支付。 注意事项 房租超过家庭月工资收入的15%的条件,已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就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苏州园区公积金可以租房 (1)在园区内就业的,优先考虑在园区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一年内的新员工; (2)未在苏州购房;本人和配偶在苏州市无居住条件; (3)未动用公积金普通专户购房的园区A类公积金会员;
【办理流程】 第一步:职工带齐材料至公积金大厅中心柜面进行提取申请→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初审→符合条件,开具《苏州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职工审核结果 第二步:职工接到电话通知,凭相关材料至公积金大厅提取专柜办理提取→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提取要件】 第一步: 1、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卡原件. 3、租赁双方签订的租房协议(多人合租住房的,须在租房协议中列明合租人名单及各自支付的租金额)原件、复印件各1份. 4、税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纳税发票(当年度有效)原件、复印件各1份。 第二步: 1、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卡原件. 3、中心开具的《苏州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回执。 友情提示: 1、职工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正常租赁住房期间,一年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两次. 2、涉及职工配偶提取的,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1份。
把以下所需材料准备好,去公积金受托银行柜台办理: 1、单位盖章的 《H7:苏州工业园区个人租房申请表》(须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 2、申请人会员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有效期内的租赁双方签订的租房协议原件(协议上应写明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合同不得涂改,租房合同相关要素不得缺失,多人合租住房的须在租房协议中列明合租人名单及各自支付的租金额)及复印件各一份; 4、当地税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纳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发票必须包含出租房详细地址、租房期限,且发票租房期限在租房合同期限内); 5、房产证复印件一份; 6、与房产证姓名一致的出租人(房东)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7、出租房所在社区开具的相关证明(非本市户籍人员居住证与出租房详细地址完全一致的,可用居住证代替); 注:社区证明为固定格式(“中心”网站可下载),若提供的为非固定格式的证明则另需提供房产证原件 8、本市户籍人员在户籍所在地租房的,需提供当地产权管理中心出具的无住房证明。